English

32人涉嫌“酿制责任”

1999-03-24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是兆新 我有话说

钱塘江堤塘工程质量事故和綦江县虹桥垮塌事故案件,最近已分别由杭州市和重庆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32人涉嫌“酿制责任”,有关责任人被逮捕。专家认定,22名武警官兵跑步过桥不是虹桥垮塌的原因。

钱塘江堤塘工程是杭州市政府按抵御百年一遇特大江潮、洪水、台风同时袭击标准设计的重点建设项目。1997年12月,钱塘江堤塘工程下沙工区工班负责人卢阿兴、吕正奎以每只沉井1000元的价格从杭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承包下沙工区施工段各250米,而后又以每只沉井200元的价格转包给下沙工区工班工人谢金华、高宜锦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减少费用开支,追求进度以获取奖励,卢阿兴、吕正奎伙同谢金华、高宜锦,趁凌晨时分施工员、质检员、监理员不在场,指使民工向沉井里大量填土,然后浇注少量混凝土掩人耳目,从而大大降低了工程质量,严重危及堤塘安全。经有关技术部门对该工程下沙工区450多个沉井进行质量检测,合格率仅为53.3%,相当一部分沉井内部的混凝土回填量仅为设计量的一半,已构成四级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另经查实,负责该段标准堤塘工程监理的监理人员彭本惠在沉井浇注混凝土这一隐蔽工程的施工中,没有按规定采取旁站监督措施,也没有安排夜班监理,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2月23日,经提请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将卢、吕、谢、高4名犯罪嫌疑人逮捕,并将犯罪嫌疑人彭本惠依法取保候审。与此同时,杭州市检察院还对此案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建设、施工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以涉嫌经济犯罪一并予以逮捕。该案其他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也均受到了行政处理。

位于四川省重庆市綦江县的虹桥是一座连接新旧城区的中承式钢管混凝土人行拱桥,全长140米,主拱净跨120米。该桥始建于1994年11月,1996年2月15日投入使用。1999年1月4日18时50分,大桥突然整体垮塌,过往于桥上的32名群众和22名列队训练的武警战士顿时坠入河中,其中40人死亡,14人受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调查取证,并与专家组密切配合,很快确定了事故性质,查明了案情及责任者。认定綦江虹桥整体垮塌是一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

除上述已查破的两起案件外,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还有:沈阳至四平高速公路青洋河大桥局部坍塌事故案,造成3辆大货车相撞,死亡2人,重伤2人;云南昆禄公路案,在16个路段、总长1534米的范围内,路基发生沉降,上边坡坍塌,路面开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80万元;去年长江大水,九江防洪大堤溃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家投资4.2亿元的浙江宁波大桥出现断裂,这一系列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影响。

公安部3月23日作出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危害工程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扭转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频发的局面。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